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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中華民國憲法是有對總統制衡的權力的,就是「彈劾權」


增修條文第四條

立法院對於總統、副總統之彈劾案,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,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,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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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用改歌詞了,直接請文藝界創造一首適合台灣現況的歌,用來當國歌就好


改國歌根本沒什麼,俄國成立以來,200年改了六次國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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