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發源由:
  台大醫院胸腔科醫師陳冠宇2006年投稿到「Cancer」(癌症)期刊論文,
  當年底被指為涉嫌抄襲;在他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後,「Cancer」期刊於
  2007年8月20日刊出此文。

這邊有三個時間點,2006投稿、2006年底被指為涉嫌抄襲、2007年月刊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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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展一:台大懲處陳冠宇  (時間點:2006年)
請注意是陳冠宇!

為了避免蛆蛆真的瞎眼,再說一次,是陳冠宇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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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95年學年度第一次學術倫理案件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內記載
『‥‥‥審議事項:案由:本學院附設醫院報來內科陳冠宇醫師投稿被認定抄襲
  及該院處理情形案,提請審議。說明:
 (一)Cancer雜誌於95年12月6日來函表示該雜誌認定陳冠宇醫師所撰之稿件有
       抄襲之嫌,並要求台大醫院處理‥‥‥。

   ‥‥‥決議:經在場委員充分討論後,決議如下:
  (一)本案第一作者陳師所涉抄襲英文成立,但顯非故意,情節不重,又本案投
        稿論文未曾作為渠本次升等之代表著作(主論文),或參考著作,因此爰

        依『本院學術倫理案件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』第8條第3款規定給予處分,
        陳師5年內不得提出教師新(改)聘及升等之申請。

整篇會議記錄都在討論陳冠宇的懲處,蛆蛆先簡化為「對陳的懲處」

然後說這個陳是陳建仁,
只能說你要不要把陳水扁也扯進來??都姓陳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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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:
  那跟陳建仁有什麼關係呢????

答案:
  除了陳冠宇擔任第一作者外,其餘共同作者還包括,蕭金福、張基晟、蔡熒煌、
  蘇五洲、彭瑞鵬、黃明賢、熊昭、陳建仁、楊泮池等人


  除了這個,沒其他關連了~喔!還有兩個人一樣姓陳啦!


  掛名這麼多個作者,就因為陳建仁要選副總統,所以抓出來打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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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:
  所以到底是什麼在抄襲啊?

答案:
  手稿而已= =


問題:
  這篇論文在被指稱涉嫌抄襲,有做出修正嗎?

答案:
  有,而且在2007年8月20日刊出此文,Cancer期刊會明知道陳冠宇
  抄襲還刊載他論文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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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:
  但是我們要用超高標準!!最高標準!!來看這件事情啊!!

答案:
  所以陳冠宇真是該死、該罵、該殺啊!!!!

  那跟陳建仁關係是啥?掛名在其中因此要負連帶責任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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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展二:
  中國時報社論「又見次長涉案,再談責任政治倫理」
  => 陳建仁提出告訴,最後敗訴(時間點:2008/1/31)



  這邊智障蛆再度偷渡一個觀念-因為陳建仁敗訴,
  所以法院認證陳建仁抄襲??



  讓我們來看看,中國時報當時這篇社論,主要在講誰?

  這邊找到原文:

  通篇基本上就是在痛罵扁朝的官,主要針對經濟部常務次長侯和雄


  提到陳建仁部分僅有:
  國科會主委自己是論文抄襲案的主角,其學術倫理委員會對中興大
  學的倫理案大開鍘刀,祭出停權多年之處分,卻對主委涉案不敢聞
  問。

  陳建仁以此提出告訴

  法院最後判決敗訴理由是:
  並未具體指出自訴人之姓名,文中亦僅一句「國科會主委自己是論
  文抄襲案的主角」,與自訴人直接相關,足認該篇社論顯然係就一
  再發生之政務官所涉及之客觀具體事件而為評論,並非針對自訴人
  所為


  翻成白話文就是:原篇社論並沒有對陳建仁「指名道姓」,
  整篇社論提到一大堆人,可判定為客觀評論。

  請問一下法院那個地方認證:陳建仁抄襲??????



  來個藍營教一下好嗎??????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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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換我問藍藍們一個簡單問題就好!

退一萬步,姑且讓你們高潮說
「掛名就要負責!!手稿抄襲=論文抄襲!!」

請問這是發生在幾年的事?

2006年。

距今已經快10年。現在因為陳建仁要選副總統,就把他挖出來打。

請問這不叫選舉抹黑手段嗎??

你們就熱愛這種手段嗎?要不要來個
「小英小學時候,曾經在旁邊看別人打架,然後竟然沒有阻止,
  也是幫兇!!」

請回答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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